admin 发表于 2013-5-26 20:41:58

关于申请开设新版块的暂行规定

    最近有大量会员要求增设一些栏目或版块,现对增设版块作如下规定:

    1.在http://bbs.wutan.cn/forum-169-1.html发帖作出增设版块建议,并在10天内发布100条与所增设版块内容相关的帖子。

    2.管理员在审核达到上述条件后,增设版块并将帖子转移至该版块。

    3.发帖最多者自动成为该版块首任版主。


   即不需申请,只要有100条符合版块内容的帖子即可自动增设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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