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c 发表于 2013-5-19 17:19:09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宁夏地质矿产研究所。以下简称宁夏地调院)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矿局,是自治区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调查工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位于素有“塞上江南”美誉的银川市。原宁夏地调院成立于1998年1月4日。2006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宁夏地调院的牌子和工作职能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移交给自治区地矿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1号)文件精神,宁夏地矿局党委按照“建精、建实、建强地调院”的原则重新组建了宁夏地调院,并于2007年03月22日正式挂牌。
   宁夏地调院主要承担国家、自治区计划下达的基础性地质调查研究和战略性矿产调查研究、基础地质技术与信息服务等公益类地质工作,同时承担自治区地矿局基础地质研究、矿产勘查规划选区与战略研究、地质项目监控与成果管理等工作。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研究、矿产调查与评价、水文地质调查研究、工程地质调查研究、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与遥感信息处理、地学信息处理与数据库建设、计算机制图等。
    自治区编办核定编制120人。现有正式在编职工72人,其它在岗职工36人。其中,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工程师及相当职称30人,工程师及相当职称55人;博士3人,硕士9人。院领导班子由党委副书记、院长余秋生,党委书记、副院长孟方,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建兵,党委委员、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于相正,党委委员、副院长尹秉喜共5人组成。下设5个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技术科、总工办)和6个业务部门(基础地质调查部、矿产资源调查部、地质环境调查部、勘查技术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研究室)。
宁夏地调院是中国地调局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A级单位。目前拥有固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3项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液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4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乙级资质和地球物理勘查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2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丙级资质。并获得得了自治区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证书》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现拥有各类地质设备(仪器)229台(套),各类相关设备70台(套),各类野外作业用车12辆,各类办公设备147台(套)。能够满足当前地质野外工作的需要和当前地质工作对高技术、新方法含量要求越来越高的需要。

    宁夏地调院在几年来的地质调查工作中,已取得了比较突出的业绩,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现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地质调查研究项目主要有:《宁夏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宁夏1:5万白疙瘩等四幅区调》、《宁夏1:5万水磨沟等五幅区调》、《宁夏1:5万腰坝等四幅区调》、《宁夏地质系列图件编制与综合研究》、《宁夏卫宁北山地区多金属矿调查》、《宁夏贺兰山北段金及多金属矿调查》、《宁夏中卫市南西华山铜金矿调查》、《内蒙古格朔山—宁夏石嘴山铁矿成矿区航磁异常查证》、《宁夏西吉盆地航磁异常查证》、《宁夏彭阳草庙地区煤炭普查报告》、《石嘴山市陶乐北部勘查区煤炭普查》、《中卫市卫宁北山金场子金矿外围及深部多金属矿预查》、《宁夏大地电磁测深剖面测量》、《宁夏固原地区1:5万重力调查》、《宁夏贺兰山地区1:25万区域化探》、《宁夏中南部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与供水安全示范》、《宁东能源基地水文地质调查与地下水勘查》、《宁夏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宁夏香山地区晚泥盆世-早石炭世砂岩铜矿研究》、《鄂尔多期盆地西缘(盐池地区)煤炭资源赋存规律概略研究》、《宁夏矿产地质概论》、《宁夏基础地质研究》《宁东煤炭油气能源化工基地及周边地区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可行性研究》、《宁夏大地构造与活动断裂带概略研究》等。

   新的起点决定新的目标。宁夏地调院将借助区内外有关科研院所的技术,联合区内外有关地质勘查单位,以齐全的专业、多样的手段、先进的装备和强大的技术力量,立足宁夏,面向西部,主动地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地质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技术支撑、资源保证、服务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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