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nk 发表于 2013-8-6 22:5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于2000年8月,由原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海洋局共同组建而成,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等工作。    几年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确保了全区经济建设的用地、用矿、用海需求,为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为全区的经济建设积累了巨额资金,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全区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设“富裕广西、生态广西、文化广西、平安广西”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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